寄港郵包藏氣槍 槍癡涉無牌藏有槍械被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9/02 16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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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早前接獲海關通知,在機場空郵中心截獲一個由外地寄來本港的可疑包裹,內有5支懷疑氣槍。機場警區刑事情報及支援組人員經調查後,根據包裹的收件人地址,昨日(1日)下午約2時30分,在荃灣區一公司的辦公室拘捕一名36歲姓沈男負責人,並在其該辦公室內再檢獲3支氣槍、約70個氣槍氣樽、約1000發懷疑氣槍子彈、9支懷疑氣槍槍管及兩把劍。


該名男子涉嫌「企圖無牌管有槍械」及「藏有攻擊性武器」被捕,現正被扣留調查。


警方提醒市民,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《火器及彈藥條例》,槍口能量超過兩焦耳的氣槍被界定為「槍械」。無牌管有槍械屬嚴重罪行,違法者可被判處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10萬元。

約一千發懷疑氣槍子彈。

其中一把利劍。